1、认真学习上级机关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提高廉政意识。
2、认真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和学校关于高考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招生工作之便徇私情,搞交易,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3、坚持处务公开制度。招生工作做到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程序、结果公开。就业工作坚持“五公开”:公开就业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各种规定,公开择优推荐的名单,公开每一位毕业生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名次,公开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公开就业工作程序和就业方案的审批结果。
4、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招生就业各项收费公开,实行收支两条线,均纳入学校财务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5、规范来客接待制度。接待来客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由对口科室安排就餐事宜,原则上不陪餐。
6、爱惜公物,勤俭办公。不准利用公款、公物为个人服务,不公车私乘,不公款私请,不公物私用。
7、内部管理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重大决定须经处务会讨论,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全处人员通报,互相监督。
8、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及广大师生的监督,从小事做起,从个人做起,防微杜渐,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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