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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日期:2013/11/13     浏览次数:7745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4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东莞市风景旖旎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院以“起点高、体制新、有特色”为指导思想,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教书育人为根本,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支撑,努力培养掌握一技之长、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受企业和社会欢迎的高技能人才,将学院打造为现代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学院规划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目前在读生9600余人。已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制冷与空调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业设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园林技术、服装设计、商务英语、社会体育、广告设计等30多个专业及方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39名2014届硕、博士毕业生或有一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全日制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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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硕士及以上 博士 专业
JD01 制冷与空调专业教师 1 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制冷及低温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
JD02 汽车营销专业教师 1 0 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运用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车辆工程
DZ01 楼宇智能化(强电)教师 2 0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自动化
DZ02 楼宇智能化(弱电)教师 1 0 电子工程技术、通信技术
DZ03 电气自动化教师 2 0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自动化
JSJ01 计算机应用技术教师 2 0 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数字媒体
JSJ02 物联网教师 0 1 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数字媒体
KY01 科研管理 0 1 机械、电子、计算机科学与工程
WL0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教师 2 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MT01 包装教师 1 0 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方向或包装艺术设计方向或平面设计方向),北京印刷学院毕业生可报名
MT02 包装教师 1 1 包装工程、包装材料与工程、包装与环境工程、印刷包装技术与设备、食品科学(包装方向),北京印刷学院毕业生可报名
SJ01 工程审计 1 0 审计
YS01 家具设计教师 1 0 家具设计、设计艺术学
YS02 广告设计教师 1 0 广告设计、设计艺术学
YS03 服装设计教师 1 0 服装设计
KY02 职教研究 0 1 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GJ01 音乐教师 1 0 音乐教育
GJ02 舞蹈教师 1 0 舞蹈
GJ03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1 0 学前教育
YS04 工业设计教师 1 0 工业设计、设计艺术学
TY01 跆拳道教师 1 0 跆拳道、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本科毕业院校为体育院校的不做第一批本科院校要求
TY02 拓展训练教师 1 0 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本科毕业院校为体育院校的不做第一批本科院校要求
GL01 酒店管理教师 1 0 旅游管理
GL02 工商管理教师 1 0 企业文化
JW01 教务员 1 1 硕士要求计算机应用(擅长数据库管理)、教育技术专业,博士要求工科专业
SZ01 思政教师 0 1 党史、党建
FD01 辅导员 6 0 不限
合计 32 7

备注:

备注:报名者年龄截止2013年12月31日,硕士不超过30周岁,博士不超过35周岁。

注: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http://www.100zp.com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招聘对象为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3年毕业生、留学生)、有企业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
(3)所有岗位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第一学历毕业学校需为第一批本科院校(参考广东省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有海外留学教育背景的,第一学历毕业院校不做要求;
(4)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考生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考方式:
(1)除定点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到公告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
(2)定点院校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的岗位,考生可以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简历报名,简历接收邮箱:dgzy10@126.com,简历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B409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8日17点,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及证书、证明等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请以“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内地居民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在校成绩单、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个人简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考生需预先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或各区定点大学网站下载并填写好,贴好照片,双面打印),留学生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社会考生需提供在企业工作1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原件(由所在企业出具)或与所在企业签订的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考试及体检时间
定点院校
宣讲时间
宣讲地点
报名地点
面试地点
详细地址
招聘岗位
11月15日 8:30-17:30
11.16- 11.18
重庆大学(A校区)
11月14日19点
A区研究生院206
A区研究生院509
A区5教103、104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制冷与空调、汽车营销、楼宇智能化、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物联网、科研管理
11月19日 8:30-17:30
11.20- 11.22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11月18日19点30分
基础教学楼B111
基础教学楼B111
基础教学楼B111
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11月25日 8:30-17:30
11.26- 11.28
南京林业大学
11月24日19点
教学五楼 50716室
老图书馆219
老图书馆413 老图书馆315
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程审计、包装、家具、广告、服装、 工业设计教师、音乐、舞蹈、学前教育、职教研究
截至12月8日17点
12.16-12.17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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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B409
行政楼B415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
跆拳道、拓展训练、辅导员、酒店管理、工商管理、思政、教务员
备注:现场报名具体课室安排,请参见报名当天定点院校门口指引牌;报考岗位定点院校安排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
(三)考试
设考试考官组负责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从中筛选合适人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
考试分为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每组10人,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名单,如确实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试讲。
试讲采用讲课的形式,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每个考生讲课时间为15分钟,其中5分钟为提问环节。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80分),按试讲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拟录名单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集中坐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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