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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办公室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招生办公室 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网络室管理规定
 

招生就业网络室是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及毕业生有关数据管理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网络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非网络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招生就业网络室和操作室内的任何设备。

2、网络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和乱扔杂物,每天打扫,确保网络室卫生。

3、严格按规定用电,严禁在网络室内使用火源。除网络服务器和联网设备外,工作人员离开网络室时必须关掉其它设备的电源和照明电源,并关好门、窗,拉好窗帘。

4、加强网络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盗、防火。每周检查一次报警系统,按消防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5、网络管理、维护和开发人员要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严禁使用带有病毒或无法确定是否带有病毒的存储介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不安全的软件。

6、严格执行运行记录和故障记录制度。发现有关计算机安全案件时,要及时向校保卫处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的侦查。

7、招生就业数据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公开,相关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共享,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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