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制定就业工作方案,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开设就业指导课,组织和开展就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3、审查毕业生资格,汇总、上报全校毕业生生源,编制、上报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
4、做好《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发放、审核、签订工作。
5、收集、整理、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6、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工作,负责举办校内人才市场各项活动。
7、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努力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较为稳固的毕业生就业基地。
8、接受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的咨询,宣传、介绍学校概况及就业政策。
9、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做好就业数据分析和就业工作总结,为学校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学科调整、招生规模等提供科学依据。
10、开展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和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并帮助未就业毕业生提高技能。
11、组织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和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评估。
12、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毕业生鉴定工作。负责毕业生派遣的遗留问题的处理。
13、处理与就业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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