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单列招聘职位类29名,统一招聘职位类13名。要求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招办组织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应聘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笔试内容为政治、时事、市场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科技和人文知识等,试卷满分为100分。
2、面试。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县公招办组织,招聘单位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面试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权重合成。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依据招聘计划及方案规定,按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初录人员,并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公招办组织考核。考核采取查阅考生档案、走访调查和公示的办法进行。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者,不予录取或暂缓录取。
(五)聘用。体检和考核合格,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三、待遇
享受国家、江西省和赣州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给聘用人员缴交社会养老保险。在乡镇工作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聘用人员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可高套一档职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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