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长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ttp://www.jmi.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长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算学习、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7月1日;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为试讲。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 (二)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及测试时间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 (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五)面试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的合格线为60%。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八)本期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25-86176916 或025-86176977 联 系 人:潘老师、吕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监察处)监督电话:025-86176964 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
岗位编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其它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 |
其他说明 |
01 |
航海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研究生 |
博士 |
本科专业为航海技术专业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2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工程类 |
本科 |
学士以上 |
具有海洋船舶系列高级船长职称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3 |
轮机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工程热物理 |
研究生 |
博士 |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4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5 |
船舶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研究生 |
博士 |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6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7 |
电气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械电子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8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电气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9 |
经管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研究生 |
博士 |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10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交通运输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11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工商管理类 |
研究生 |
博士 |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为物流工程、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业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12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经济类 |
研究生 |
博士 |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为经济贸易专业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13 |
信息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计算机(大类)类 |
研究生 |
博士 |
本科专业为物联网工程专业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14 |
人文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工商管理类 |
研究生 |
博士 |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15 |
基础部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研究生 |
博士 |
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16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中国语言文学 |
研究生 |
博士 |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17 |
思政部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研究生 |
博士 |
中共党员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18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政治学理论 |
研究生 |
博士 |
中共党员 |
不限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合计 |
19 |
|
|
|
|
|
|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执行。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算学习、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7月1日;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 12日至2015年3月26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19室。
报名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00。
(2)网络报名
应聘者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 jshyrs6916@126.com 抄送jshszyzp@126.com,发送主题请以“高层次人才网+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毕业院校”格式注明。
(3)邮寄材料报名(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地址: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
邮编:211170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76916。
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EMS邮寄,报名时请仔细核对邮寄地址。
(4)邮寄及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交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2张;(2)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合同制)(见附件2);(报名表可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A4纸打印,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已经毕业人员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5)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7)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文(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2、本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须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合计100元/人。
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岗位代码为H01、H03、H04、H05、H12、H20、H21的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院校园网上公告;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为:1、笔试;2、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3、面试。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与方法。
2、笔试时间:按照准考证上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地址: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319办公室、领取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笔试成绩可通过学院网站、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5-86176916。
(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
岗位代码为H01、H03、H04、H05、H12、H20、H21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人员名单;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人员名单。
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以及沟通、社交等方面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入个人总分。
(六)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前,考核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学院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政审考核,并根据政审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76916、86176977
联系人:潘老师、吕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76964
联系人:宋老师
附件: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
岗位编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其它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 |
H01 |
航海学院 |
实训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航海技术 |
|
|
10年以上远洋水手长资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
不限 |
H02 |
轮机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轮机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 |
|
不限 |
H03 |
实训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轮机工程 |
专科 |
|
1年以上远洋大管轮资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不限 |
H04 |
船舶学院 |
实训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焊接 |
本科 |
学士 |
全国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省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或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业技能证书 |
不限 |
H05 |
实训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械制造 |
本科 |
学士 |
不限 |
H06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 |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优先 |
不限 |
H07 |
电气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电控制类 |
研究生 |
硕士 |
本科为自动化专业 |
不限 |
H08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电控制类 |
研究生 |
硕士 |
本科为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 |
不限 |
H09 |
经管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金融 |
研究生 |
硕士 |
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
不限 |
H10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民商法学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H11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工商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H12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 |
研究生 |
硕士 |
本科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
不限 |
H13 |
人文学院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旅游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 |
5年以上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不限 |
H14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设计艺术学 |
研究生 |
硕士 |
|
不限 |
H15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音乐与舞蹈学 |
研究生 |
硕士 |
|
不限 |
H16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戏剧与影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
不限 |
H17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美术学 |
研究生 |
硕士 |
|
不限 |
H18 |
基础部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英语语言艺术、英语语言文学 |
研究生 |
硕士 |
专业英语八级。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
不限 |
H19 |
国际交流中心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英语语言文学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H20 |
党(院)办 |
科员 |
管理岗位 |
1 |
高等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 |
研究生 |
硕士 |
本科为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 |
不限 |
H21 |
人事处 |
科员 |
管理岗位 |
1 |
法律类 |
研究生 |
硕士 |
本科为行政管理专业,中共党员 |
不限 |
H22 |
财务处 |
科员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1 |
会计学、会计 |
研究生 |
硕士 |
|
不限 |
H23 |
科员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1 |
会计、财务管理 |
本科 |
学士 |
|
不限 |
H24 |
安保处 |
科员 |
管理岗位 |
1 |
公安类、法律类 |
研究生 |
硕士 |
适合男性工作,中共党员 |
不限 |
合计 |
26 |
|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执行。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合同制)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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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 别 |
|
最高学历 |
|
最高学位名称 |
|
贴照片处
(另一张点贴于
本表右上角)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本科专业 |
|
研究生专业 |
|
掌握外语
及程度 |
|
计算机掌握程度 |
|
专业技术
职务 |
|
已考取有关资格证书 |
|
政治面貌 |
|
婚否 |
|
报考岗位(招聘岗位表序号)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户籍所在地 |
|
简 历
(自高中起,时间到月) |
|
工作或
社会实践
经 历 |
|
主要社会关系(填写配偶、父母和配偶的父母等) |
|
奖 惩
情 况 |
|
主要科研
成果
(论文、著作等) |
|
其他须
说明事项
或要求 |
|
注意:本表中所填内容以及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取消录用资格。为保证能顺利报名,请尽量提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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