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1、招聘岗位:
1)教师岗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1名,历史1名,地理1名,共计12名。
2)其他岗位:校医1名。
2、范围及对象:
师范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者优先)或优秀在职教师。
3、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师德优良,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学科创新及科研能力;普通话达标,熟悉电脑操作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等);
2)应聘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有教学经历,业务能力特别突出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校医招聘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或运动医学、中医康复类专业;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从业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4、薪酬待遇:
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学校提供宿舍。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有招聘意向的考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3日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表》电子稿进行预报名,待通过资格审核接通知后,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正式报名:
1)于2015年4月1日至4月3日(8:00—18:00)携带所需应聘材料到仁化中学进行现场报名。
2)于2015年4月1日至4月3日(8:00—18:00)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所需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经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电话确认后,于2015年4月7日前补齐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逾期未提供资料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2、招聘工作计划2015年4月7日-11日举行(7日报到,8-11日考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获奖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
4、资格审查:查阅相关证书原件。
(二)考试。
1、教师岗位考试采取专业能力考核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笔试和试讲,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笔试占50%,试讲占50%)。
2)面试考核(根据专业能力成绩按照招聘名额按照1:3比例入围进行面试)。
3)应聘者在每一程序中,都必须达到70%的资格线,然后才有参加下一环节的考试资格;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校医岗位考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及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以1:1比例入围进行体检,体检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政府公共信息网、仁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监督或投诉电话:6355700(教育局人事股)。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被聘用者见习期12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仁化中学(仁化县龙井村1号) 邮编:512300
电话咨询:0751—6352479(校长办) 0751—6355041(教务处)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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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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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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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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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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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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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
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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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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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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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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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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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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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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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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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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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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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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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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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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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视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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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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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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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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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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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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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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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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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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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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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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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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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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