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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咨询:0791-88120156
就业指导:0791-88120153
就业招聘:0791-88120157
邮箱:jxsdjy@126.com
江西师范大学赴外留学咨询点:1、先骕楼一楼学生事务综合服务大厅;2、先骕楼四楼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5400);咨询电话:0791-88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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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
单位名称: 湖北师范学院 
所属省份: 湖北省 
单位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  编:
单位类型:
要求学历:
招聘方式: 网投简历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714-6572187 
传  真:
电子邮件: hsrsc@yeah.net 
单位主页:
发布时间: 2014/2/27 
单位简介: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59.69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9个本科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3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0门省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57人,教授149人,副教授33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37人,硕士学位的564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7人,“磁湖学者”特聘教授8人,湖北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4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0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

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636项,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3项。教师出版专著、教材127部,发表科研论文5146篇,其中被SCI等四大检索收录728篇。学校被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建校40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8万余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荣校,管理活校”五大战略,努力把学校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范大学。 
单位需求:  

部门名称

岗位类别

所需专业

招聘联系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世界经济、国际贸易相关专业

联系人:钟简
13597662500
zhongjian0401@126.com

专任教师

会计、审计相关专业

专任教师

经济统计、数量经济相关专业

专任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

政法学院

专任教师

诉讼法

联系人:吴谦
13971778552
601776829@qq.com

专任教师

政治学与行政学

专任教师

公共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经济

联系人:郭琼花
13581286440
953861398@QQ.COM

专任教师

政治学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专任教师

思想政治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

教育学

联系人:余爱芹
15997103465
a
127jenny@163.com

专任教师

学前教育

专任教师

小学教育

专任教师

特殊教育

教育信息与技术学院

专任教师

电子信息工程

联系人:李书明
13597612692
545671848@qq.com

专任教师

数字媒体技术

专任教师

教育技术学

体育学院

专任教师

体育学

联系人:肖鸿
15807237144
309882293@QQ.com

专任教师

田径

文学院

专任教师

文艺学

联系人:景遐东
13117019828
jingxiadong@163.com

专任教师

中国古代文学

专任教师

语言文字学

专任教师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专任教师

广告学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英语

联系人:周光明
13135922038
aping56@sina.com

专任教师

法语

历史文化学院

专任教师

旅游管理

联系人:陈盼
13597663030
hbsyls@163.com

专任教师

酒店管理

专任教师

中国史

专任教师

世界史

专任教师

社会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

专任教师

基础数学

联系人:江秉华
15926906829
jbh510@163.com

专任教师

应用数学

专任教师

概率论

专任教师

运筹学

专任教师

计算数学

专任教师

统计学

物电学院

专任教师

光电技术

联系人:夏祖新
13339918792
495203844@qq.com

专任教师

电子信息

化学化工学院

专任教师

化学工艺

联系人:周娟
0714-6515602
juanzhou026@163.com

专任教师

分析化学

专任教师

应用化学

专任教师

化学工程

城市与环境学院

专任教师

土木工程

联系人:吴敏
13886452680
532651168@qq.com

专任教师

环境工程

专任教师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专任教师

城市规划

专任教师

物流管理

专任教师

地理教学论

生命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

食品科学与工程

联系人:江曼琴
15629597688
jmq6139@163.com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

联系人:詹习生
18671489336
xisheng519@126.com

专任教师

自动化

专任教师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任教师

通信工程或计算机

联系人:谢逸
13797774758
7792221@qq.com

美术学院

专任教师

服装与服饰设计

联系人:朱玲玉
15971552991
6619537@qq.com

专任教师

美术学

专任教师

设计学

音乐学院

专任教师

声乐

联系人:李福宝
13451056396
1046304948@qq.com

专任教师

指挥

专任教师

钢琴艺术指导

专任教师

扬琴

专任教师

舞蹈

专任教师

表演

专任教师

播音主持

专任教师

摄影与摄像理论及实践

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 rsc_wu@126.com 

联系人:吴老师, PADDING-BOTTOM: 3.75pt; PADDING-TOP: 3.75pt; PADDING-LEFT: 3.75pt; PADDING-RIGHT: 3.75pt; mso-shading: windowtext; mso-pattern: solid white" width=110>

田径

文学院

专任教师

文艺学

联系人:景遐东
13117019828
jingxiadong@163.com

专任教师

中国古代文学

专任教师

语言文字学

专任教师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专任教师

广告学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英语

联系人:周光明
13135922038
aping56@sina.com

专任教师

法语

历史文化学院

专任教师

旅游管理

联系人:陈盼
1359766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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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酒店管理

专任教师

中国史

专任教师

世界史

专任教师

社会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

专任教师

基础数学

联系人:江秉华
15926906829
jbh5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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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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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筹学

专任教师

计算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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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物电学院

专任教师

光电技术

联系人:夏祖新
13339918792
495203844@qq.com

专任教师

电子信息

化学化工学院<, 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BACKGROUND: white; COLOR: black; FONT-SIZE: 9pt; mso-bidi-font-size: 10.0pt; mso-hansi-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EN-US>

专任教师

化学工艺

联系人:周娟
0714-6515602
juanzhou026@163.com

专任教师

分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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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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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城市与环境学院

专任教师

土木工程

联系人:吴敏
13886452680
532651168@qq.com

专任教师

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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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专任教师

城市规划

专任教师

物流管理

专任教师

地理教学论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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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联系人:江曼琴
1562959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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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

联系人:詹习生
1867148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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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或计算机

联系人:谢逸
1379777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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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专任教师

服装与服饰设计

联系人:朱玲玉
1597155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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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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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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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联系人:李福宝
13451056396
10463049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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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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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与摄像理论及实践

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 rsc_wu@126.com 

联系人:吴老师, 82.75pt; PADDING-RIGHT: 3.75pt; BACKGROUND: white; HEIGHT: 7.2pt; PADDING-TOP: 3.75pt; mso-shading: windowtext; mso-pattern: solid white" width=110>

田径

文学院

专任教师

文艺学

联系人:景遐东
13117019828
jingxiadong@163.com

专任教师

中国古代文学

专任教师

语言文字学

专任教师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专任教师

广告学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英语

联系人:周光明
13135922038
aping56@sina.com

专任教师

法语

历史文化学院

专任教师

旅游管理

联系人:陈盼
13597663030
hbsyls@163.com

专任教师

酒店管理

专任教师

中国史

专任教师

世界史

专任教师

社会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

专任教师

基础数学

联系人:江秉华
15926906829
jbh510@163.com

专任教师

应用数学

专任教师

概率论

专任教师

运筹学

专任教师

计算数学

专任教师

统计学

物电学院

专任教师

光电技术

联系人:夏祖新
13339918792
495203844@qq.com

专任教师

电子信息

化学化工学院

专任教师

化学工艺

联系人:周娟
0714-6515602
juanzhou026@163.com

专任教师

分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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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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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城市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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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联系人:吴敏
13886452680
5326511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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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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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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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联系人:江曼琴
1562959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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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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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联系人:詹习生
1867148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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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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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任教师

通信工程或计算机

联系人:谢逸
1379777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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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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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联系人:朱玲玉
15971552991
66195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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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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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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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联系人:李福宝
1345105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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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艺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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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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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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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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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与摄像理论及实践

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 rsc_wu@126.com 

联系人:吴老师, PADDING-BOTTOM: 3.75pt; PADDING-TOP: 3.75pt; PADDING-LEFT: 3.75pt; PADDING-RIGHT: 3.75pt; mso-shading: windowtext; mso-pattern: solid white" width=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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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 rsc_w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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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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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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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 rsc_wu@126.com 

联系人:吴老师, 82.75pt; PADDING-RIGHT: 3.75pt; BACKGROUND: white; HEIGHT: 7.2pt; PADDING-TOP: 3.75pt; mso-shading: windowtext; mso-pattern: solid white" width=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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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 rsc_w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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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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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 rsc_wu@126.com 

联系人:吴老师, 82.75pt; PADDING-RIGHT: 3.75pt; BACKGROUND: white; HEIGHT: 7.2pt; PADDING-TOP: 3.75pt; mso-shading: windowtext; mso-pattern: solid white" width=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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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 rsc_wu@126.com 

联系人:吴老师, PADDING-BOTTOM: 3.75pt; PADDING-TOP: 3.75pt; PADDING-LEFT: 3.75pt; PADDING-RIGHT: 3.75pt; mso-shading: windowtext; mso-pattern: solid white" width=110>

田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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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文艺学

联系人:景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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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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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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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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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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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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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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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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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播音主持

专任教师

摄影与摄像理论及实践

三、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千人计划”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后)。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 rsc_wu@126.com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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