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二本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
3、具有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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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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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 |
7 |
6 |
5 |
3 |
3 |
3 |
3 |
2 |
1 |
1 |
2 |
44 |
三、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大学四年学业成绩、本人简历及重要荣誉证书,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通过笔试、面试等考核方法聘用。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总成绩按笔试:面试6:4计分;
(四)录取办法。根据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聘用期间每年二次探亲假的普通交通工具往返路费由县财政给予报销;在聘期内报考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校在学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助。
五、联系方式:
电话:13907630619;1889823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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