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提交材料
1.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2.自荐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反映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科研及获奖等情况详细材料);
3.教学、科研情况简介(附本人的学习简历,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从事的教学任务,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详细材料,提交 1-2 篇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论文);
4.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证书原件在面试时进行核实);
5.进校后的工作设想及对工作、生活方面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部门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各用人单位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后,确定是否列入面试、试讲名单,并将考核事项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办法
应聘者由各用人部门会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和试讲,面试内容主要回答考核小组专家提问,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仪表形象、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个人专长等;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环节,考察试讲人员是否具备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由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或聘用手续。 四、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13年引进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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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层次 |
引进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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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按立项项目配套) |
其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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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10-12万元 |
3-4万元 |
提供住房每户一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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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6-9万元 |
2-3万 |
提供住房每户一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 |
联系人:韦处长(0771-7870755)
梁副处长(0771-7870756) 黄副处长(0771-7870756)
地址: 广西崇左市城南区丽川路1号(5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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