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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一)工资部分: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套改工资。同时享受学院相关津贴补贴。
(二)福利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生育、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等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三)边缘福利部分:每年国家法定假日,参照吉首大学本部发放相关福利;按学院相关制度,享受国家假期相关待遇;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党团和工会等组织的福利活动;免费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格检查。
(四)特别说明
1、按国家政策,学院对教职工进行人事代理,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
2、以上政策由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在2013年5月1日之前将个人自荐材料发电子邮件或寄送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人力资源部。学院对自荐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面试、试讲、考察(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根据面试、试讲、考察(政审)和体检等情况择优录用。
电 话:0744-2200520(621) 传 真:0744-2200520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邮 编:427000
联系人:张老师、佘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