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能力为重、品学兼优的原则。
二、对象:部属师范大学及江西师范大学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已取得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当中的证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计划(35人):其中,语文7人、数学7人、英语7人、物理3人、化学4人、生物2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2人。
四、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形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阅推荐材料、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组织面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的形式操作。
六、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3月31日-4月9日)。有意向的毕业生在网上递交报名表和个人推荐材料,诚信报名。
2.现场审阅推荐材料(时间:4月16日下午2:40,地点:江西师大就业中心招聘大厅)。招聘学校与毕业生见面,审阅毕业生推荐材料,现场进行交流互动。根据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当天在江西师大就业中心公布。
3.面试(时间:4月16日下午14:30)。组织进入面试阶段人员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确定拟签约对象与签约。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试讲成绩须60分以上),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5.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保局、市教育局组织对毕业生的考核、体检。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才人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人保局认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予聘用者。
宜春市人保局 宜春市教育局
二О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