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能力为重、品学兼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与待遇
1.对象:江西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待遇:被聘用者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采取网上报名,组织宜阳学校到江西师大现场招聘的形式操作。
四、招聘计划
名额(10名):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 、物理1人、心理学1人、音乐3人、体育1人、计算机1人。
五、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3月30日 — 4月4日):江西师大有意向的毕业生通过在网上递交报名表和个人推荐材料诚信报名,或资格审查当日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4月5日下午3点):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推荐材料、荣誉证书等其他资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由江西师大就业处确定后在网上公布。
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电话通知或在江西师大就业网上公布参加试讲人员名单。
4.组织面试(4月6日):在现场资格审查,学校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
5.确定拟签约对象与签约: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需要确定拟签约人员。在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6.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保局、市教育局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就业协议。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才人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人保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联络方式
宜春市人保局: 刘瑞平 0795-3271152
宜春市教育局: 饶时红 0795-3998126
宜春市宜阳学校:万红英 1380795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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