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能力为重、品学兼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与待遇
1.对象:江西师大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已取得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当中的证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学校及计划
宜春市教育局先面向本科大学生补充招聘教师30名,请有意向学生投递简历!
四、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3.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联络方式
宜春市教育局:饶时红 0795-3998126
本次招聘为补充招聘教师30名,不组织现场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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