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信 息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拟向相关高校通过“绿色通道”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城建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专业为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
2、国土规划所6名,工作地点在城郊蒲亭镇、宝塔乡、河东乡;
①、国土管理岗位3名,专业为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
②、规划岗位3名,专业为城乡规划、园林景观设计、土木工程、给排水。
三、条件及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应届毕业生且专业对口,正式聘用时必须具备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3)、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后即可报名,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中午。
2、报名地点:各相关高校招生就业处。需携带本人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请有意向的同学将简历交至校就业中心招聘室)
3、考试方式:招聘岗位考试为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须知:准备个人简历一份,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及相关个人证书等。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优秀毕业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者、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奖学金获得者、党员等优先考虑。
五、确定聘用人员
在规定的时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用人单位、用人主管部门现场采取面试的办法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现场签定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
七、待遇
试用期一年,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
八、其他
正式签约的应聘者,如有违约需缴纳违约金五仟元。
监督、资询电话:
县人保局:0792-4332920 13979222206
县监察局:0792-4332570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监察局
德安县城乡建设局
德安县国土资源局
德安县规划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