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吉安师范学校、吉安一中、白鹭洲中学、吉安师范附属小学面向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数量 吉安师范学校(9名大中专教师):汉语言文学教师2名,教育心理学教师1名,音乐教师(声乐)2名,舞蹈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书法教师1名。 吉安一中(12名高中教师):语文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心理学教师1名。 白鹭洲中学(1名高中教师,7名初中教师):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高中1名,初中1名),物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 吉安师范附属小学(5名小学教师):语文教师1名,校园电视台播音主持指导教师兼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3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对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7所优质省级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其他本科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2、条件: (1)学历:吉安师范学校的汉语言文学教师、教育心理学教师、音乐教师(声乐)、舞蹈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的报考者须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吉安师范学校的书法教师岗和其他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须具备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含)以上学历。 (2)年龄: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吉安师范附属小学的校园电视台播音主持指导教师兼语文教师岗位为汉语言文学或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其他招聘岗位均需专业相应对口。 (4)招聘对象2012年8月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委托各招聘高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 吉安一中:请咨询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白鹭洲中学:请咨询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吉安师范学校、吉安师范附属小学:请咨询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2)报名时间: 吉安一中:12月13日下午2:00 白鹭洲中学:12月14日下午2:00 吉安师范学校、吉安师范附属小学:12月21日下午2:30 各学科专业报名人数需达到2人(含)以上方可开考。 2、招聘方式:采取面试、专业技能展示(部分学科)、试教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由各招聘学校按照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的要求进行。 面试时间: 吉安一中:12月13日下午3:00; 白鹭洲中学:12月14日下午3:00; 吉安师范学校、吉安师范附属小学:12月21日下午3:30 (2)专业技能展示:吉安师范学校的声乐教师、舞蹈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岗、书法教师须加试专业技能展示。 (3)试教:报名2人的全部进入试教。报名人数3人及以上的,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1∶3确定试教对象。 试教内容为所教学科相关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时间约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以备验证。 专业技能展示和试教日期和地点: 吉安一中:12月14日(华东师范大学校内,考场另行通知) 白鹭洲中学:12月15日(华中师范大学校内,考场另行通知)吉安师范学校、吉安师范附属小学:12月22日(江西师范大学校内,考场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展示和试教成绩(百分制)均须达70分以上方能作为录用对象。 (4)成绩计算方法: 吉安师范学校的声乐教师、舞蹈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岗、书法教师岗位:最后成绩=专业技能展示×40%+试教成绩×60%; 吉安师范学校的汉语言文学教师、教育心理学教师和其他学校所有教师招聘岗位:最后成绩=试教成绩 3、聘用: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小组在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 四、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由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派遣到吉安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编办、吉安市教育局负责办理聘用、上编、工资、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联系电话: 吉安师范学校:刘 皓 13970602806 吉安一中:王 俊 15907961993 白鹭洲中学:邹正大 18979679712 吉安师范附属小学:王昌云 (0796)886776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