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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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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区保育院幼儿教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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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吉州区2011年公开招聘区保育院幼儿教师公告 |
| 所属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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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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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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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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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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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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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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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1/5/20 |
| 单位简介: |
根据《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吉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单位需求: |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相应放宽5岁;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条件: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不限专业。 (二)资格条件:招聘对象为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及2011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三)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程序 (一)公告(时间:2011年5月9日—5月13日) 将招聘信息在相关院校网站、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等信息平台上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2011年5月30日。 2.报名地点:吉州区教育局(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96-8237931,联系人:邓圣行。 3.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获奖证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费为200元/人。 (三)考试 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 1.面试 (1)面试内容:课堂展示(40分)、乐曲弹奏(30分)、美工技能(30分)。其中,声乐类幼师面试内容为声乐(60分)、课堂展示(20分)、美工技能(20分)。 a课堂展示 要求:考场提供活动主题,应聘人员围绕主题展开教学活动(15分钟左右)。 准备:提前30分钟通知应聘人员课堂展示主题。 b乐曲弹奏 要求:应聘人员自选一首乐曲,乐器不限。考场仅提供键盘乐器。(每人不少于3分钟) c美工技能 要求:应聘人员根据所给主题,用美工技法表现(画、剪、折、撕等)。材料自备。(时间为2个小时)。 d声乐 要求:应聘人员自选一首歌曲进行演唱,伴奏带自备。 (2)面试时间:2011年6月4日 2、笔试 (1)笔试内容:学前专业知识、语文素养。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声乐类幼师声乐单项面试成绩须达到48分及以上才能进入笔试。 (3)笔试时间:2011年6月5日。 3、面试、笔试成绩及时公示。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录用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合成总分数相同则以专业科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录用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后的合格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期间由录用单位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属在编在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原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满前,在新单位保留其原聘任职务及工资待遇,聘任期满后不再自然续聘,须在新单位职数范围内重新竞聘。 4、聘用人员在录用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本方案解释权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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