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方式: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时间:3月31日下午3:00
(2)试教:报名2人的全部进入试教。报名人数3人及以上的,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1∶3确定试教对象。
试教内容为所教学科相关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时间约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以备验证。
试教日期:4月1日—2日
试教地点:师范大学校内,考场另行通知。
试教成绩(百分制)须达70分以上方能作为录用对象。
(3)成绩计算方法:最后成绩=试教成绩
3、聘用: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小组在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
五、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由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派遣到吉安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免费师范生的服务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编办、吉安市教育局负责办理聘用、上编、工资、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