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任岗位与要求
1、岗位:
(1)小学语文、数学、书法、英语、体育、美术教师,初中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政治、体育教师,中小学生活指导师。
(2)部分优秀大学毕业生。对于没有正式录用但愿意到本校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学校将加以培养,培训期为1学年。实习期满,通过考核转聘为学校正式教师。
2、要求:
专职教师:小学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本科以上学历;责任感强,具有较高的基本素养,成绩突出,市省级优秀毕业生将优先考虑。
生活指导师:具有高中或幼师及以上文化程度,责任感强,富有童心和爱心的女性。
三、待遇
1、专职教师年薪7—12万元;生活指导师年薪3万元左右。
2、优秀大学毕业生培训期间拿基本工资,吃住由学校免费提供。1年后待遇与正式教师同等。
3、愿意长期在校工作的优秀教师可办理调动手续,解决职称评聘,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解决配偶就业。
4、子女在本校就读,集资费全免,生活学杂费减半。
5、特别优秀的教师,学校将聘为终身制教师,享受特殊待遇。
三、应聘方法
请将本人亲笔撰写的个人简历、对所谋职位的认识,近期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写清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于2010年5月15日前寄往“浙江省乐清育英学校办公室”。我们将逐步对材料进行初选,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来校面试。
邮编:325600
咨询电话:0577—62581679(校办) 62581028(小学校长室) 62570060(初中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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