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聘用教师的条件及范围:在岗教师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初始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以上,且在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了一轮以上循环教学,教学成绩突出(业绩突出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应是全日制重点师范院校(一A线)优秀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报名时间:2011年3月中旬至3月30日内;
三、招聘见面地点:派员到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见面,并接受报名。
四、招聘录用办法:
1、招聘采用现场面试和加说课的形式进行。毕业生参加我县到江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面试后,确定说课试教人员名单。
2、说课内容的选择范围:在招聘学科范围内的全日制高中一、二年级教材内选定。
五、招聘录用教师的待遇:
1、凡被择优招聘到我县任教的在岗骨干教师和重点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全部为编制内的公办教师指标,并安排到蕉岭中学任教。
2、工资:按我县新分配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月工资标准执行(加其它补贴后年总收入约叁万伍仟元左右);在岗骨干教师调动参照我县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标准办理工资手续。
3、招聘到蕉岭中学任教的外地(主要外市、外省)人员一次性补助生活用具费硕士生5000(本科3000)元。10年内享受每年回乡探亲来回差旅补助费1000元的待遇。
4、择优聘用的毕业生应跟蕉岭县教育局签订合同。服务如果未达规定年限,擅自离岗的,档案封存,应退回全部补贴费用。
5、招聘学科与人数:
语文4人、数学3人、物理1人、英语1、生物2人、美术2人、音乐2人,共1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