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条件:
(1)学历: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含)以上学历。
(2)年龄: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均需专业相应对口。
(4)招聘对象2011年8月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2011年底前还须提供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招聘方式: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时间:3月4日下午3:00
(2)试教:报名2人的全部进入试教。报名人数3人及以上的,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1∶3确定试教对象。
试教内容为所教学科相关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时间约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以备验证。
试教日期:3月5日
试教地点:师范大学校内,考场另行通知。
试教成绩(百分制)须达70分以上方能作为录用对象。
(3)成绩计算方法:最后成绩=试教成绩
3、聘用: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小组在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