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特向全国诚聘初中优秀教师。欢迎品行端、身体好、能力强、肯吃苦、善沟通的优秀毕业生加盟,共谋发展,共创辉煌。
一、 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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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需求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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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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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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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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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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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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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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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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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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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1 |
要求音乐专业成绩突出,具有舞蹈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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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1 |
要求美术专业成绩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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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3 |
要求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乒乓球专长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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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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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是全日制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应聘人员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本科毕业生应是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应是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聘用待遇
1.工作第一年总收入(含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等),本科毕业生不低于40000元,成绩突出者60000元以上(按实绩考核);研究生不低于60000元,成绩突出者80000元以上(按实绩考核)。工作满一年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
2.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工作满一年后,正常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专业技术职务津贴。
4.在高邮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高邮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5.为原籍高邮市以外的单身教师免费提供临时宿舍(2人/间,不超过5年),并配发必需的生活用品。
四、应聘方式和须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在线投递简历的方式。报名时,请点击本页最下方“在线报名”。
2.应聘材料初审合格后,我校将通知相应人员于12月20日前后来校面试。受邀人员的单程交通费用和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我校全额补助。面试时,我校将审核全部材料的原件;信息不实、材料作假的,各项费用全部自理。
3.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带齐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4.面试期间,经过笔试、说课、试讲(专业技能展示)、演讲、体检等程序,全部合格的,可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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