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2010年应届毕业,会计、经济、金融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大学一至三年级考试总成绩在本班排名20%之前(需学校提供证明,注明名次)。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无任何不良记录。
4、具有较好的仪表气质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踏实肯干。
二、招聘岗位
柜面服务人员20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江西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在江西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的发布时间为 2010年1月1日-2010年1月9日。(咨询电话:0791-6887096)
(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兴业银行南昌分行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010年应届毕业柜面服务人员公告”栏中下载电子报名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五寸生活照各一张,发送至 290107@cib.com.cn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9日。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三)资格初审。由兴业银行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09年1月12日前向初审合格人员发布面试通知,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交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学校成绩证明原件以及其他有助于证明个人能力和荣誉的材料。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集中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经济金融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按笔试成绩初步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到所在学校办理政审手续。2010年1月20日前通知确定人选。
(七)培训考核。将入围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并分配到网点进行实习,实习期为全日制四个月。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用工形式
此次招聘的拟录用人员,待其取得高等院校毕业证后,采用人才派遣制,派遣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各单位从事柜面服务工作。
四、薪酬待遇
对录用人员,其薪酬待遇按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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