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1、文秘人员2人;
2、文艺人员3人。
二、选聘条件 (一)文秘人员: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文专业、新闻专业应历届毕业生。
2、年龄25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运用信息传播工具的能力,语言交际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新闻专业人员要懂得摄像、摄影技术。品德优良,普通话标准,形象端正,有基本礼仪常识。
4、能熟练的操作办公软件,及相关的平面设计软件,文笔较好,能独立完成公文写作,对互联网的运用熟悉,擅长计算机类者优先。
(二)文艺人员:
1、全日制艺术类毕业,大专以上学历,美声、舞蹈、编剧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一专多能者优先。
2、年龄要求:美声、编剧专业人员30岁以下;舞蹈专业人员25岁以下,身高要求:男1.73米以上、女1.62米以上。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形象端正,普通话标准,沟通能力和亲和力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敬业精神,服从上级命令,出色快速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岗位待遇 受聘者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单位聘用。
四、应聘要求
1、应聘者须提供材料:个人近期生活照、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作品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作品和获奖证明是应聘关键材料)。 2、应聘方式: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交给我单位,同时将个人基本情况做成WORD文件发送至我单位邮箱(tjgs866009@163.com)。
3、先报名,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初试。择优录取者进入面试环节,组办单位成立面试小组。
五、时间要求: 招聘工作于2009年11月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