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
关于公开招聘接待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充实公务接待干部队伍,经与市人事局协商同意,决定到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市接待办公室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公务接待工作人员3名(系市财政全额拨
款事业编制),女性。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外貌端庄,举止得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认真细致、吃苦耐劳;
4、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才艺专长;(英语、播音与主持、音乐、汉语言文学专业,)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净身高162CM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和公安部门治安处罚的;
3、与市接待工作人员有需回避亲属关系的。
三、招聘办法
采取到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面试挑选的办法招聘。
1、发布招聘公告。于2009年5月19 日分别在普通高校发布招聘公告。
2. 报名。应聘者于2009年5月 19日至2009年6月 3日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免冠2寸数码近照2张到本校招生就业处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面试。由市接待办公室与市人事局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小组到高校组织面试。
4、考察。招聘小组对通过面试挑选出来的6名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最后确定3名入选对象。
5、体检。对3名入选对象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到医院进行体检。
6、试用与正式聘用。经体检合格的3名入选对象到市接待办进行试用半年,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到市人事局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手续,正式上编上资,享受国家事业干部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试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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