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㈠、 专业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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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学历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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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设计
1 |
200021001 |
1
1 |
本科及以上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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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1 |
200021002 |
1
1 |
本科及以上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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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规划
1 |
200021003 |
1
1 |
本科及以上 |
农业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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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环评工程师
1 |
20002100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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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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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
1 |
20002100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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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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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
2 |
200021006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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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工程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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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
1 |
200021007 |
1
1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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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
1 |
200021008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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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平面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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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与民用建筑 |
200021009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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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 |
㈡、报名基本条件
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⑵、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⑶、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⑷、较强的责任心与团队精神,身体健康。
⑸、要求熟悉CAD绘图技术。
⑹、水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水利规划岗位要求本科毕业院校要求是“211工程”大学。
⑺、注册环评工程师,要求必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岗位具有我院紧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⑻、工程测量、水文与工程地质岗位从事野外作业,适合男性。
⑼、、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对应的学位。同等情况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同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优先。研究生学历可不要求“211工程”院校毕业,但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与本科一致或相近。
三、报名办法
2009年4月23日9:00点-4月27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09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13号)操作。
四、考试、考核、资格复查
1、采取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的岗位将取消笔试,并视报名情况改为直接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2、笔试时间:2009年5月17日参加省人事厅统一举行的公共科目《综合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4、资格复查:由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人事科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地点: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劳动人事科(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2)联系电话:0791-8309904(联系人:喻敏熙)。
(3)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查需携带的材料: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表上所列其他资历、业绩、获奖证书等情况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提供工作证和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5、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由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2、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六、聘用管理
经面试、体检后,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动人事科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期满经考核为不合格者,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具有我院所紧缺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办理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关系。
七、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酬谢待遇,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