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0名近几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为确保录用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宁都县2009年选聘大中专毕业生到教育系统任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教育局。
二、选聘原则
实行"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择优选聘。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五官端正,无肢体残缺,无口吃,语言清晰、流畅。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2006年宁都师范订单中师委培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①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②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者。
③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四、选聘人数
全县共选聘农村小学教师150名。其中:定向委培生40名,音乐5名,美术5名,体育5名,英语17名,计算机5名,小学语文37名,小学数学36名。
如果音乐、美术、体育、英语、计算机等专业报考人数少于各专业选聘人数,多余名额均衡调至选聘小学数学和小学语文专业中。
五、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预审:
1、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就业派谴报到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处介绍信、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并带2张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报名费,于4月22日-4月28日下午17:00前到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不得请人代替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等专业教师必须是所学专业,同时可以兼报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专业;定向委培生必须选定兼报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专业;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专业的不受专业限制。
3、4月29日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者以本人提供的原始证件为准。
(二)文化考试
凡符合报名选聘的毕业生均要参加所报专业和兼报专业的考试科目,其中定向委培生要参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两门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5月9日上午 8:30-11:00 语文(定向委培生必考);
(2)5月9日下午14:00-16:00 数学(定向委培生必考);
(3)5月9日下午16:30-18:00(音乐、美术、体育、英语、
计算机等)专业考试科目。
2、考试内容与其他要求:
考试各科目总分为120分。考试范围语文、数学以现行高中、中师教材内容为主,专业课程考试以现行大专和中专专业理论知识为主。
3、加分。
(1)鼓励本科毕业生从事小学教育,凡是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即第一学历,含今年本科毕业在籍学生,不含成人高校或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在考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录用40名定向委培生时,在实习中获得宁都县教育局教学比赛一等奖的加5分,二等奖的加3分,三等奖的加2分。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1、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选聘录用对象。录用顺序为:
(1)定向委培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和加分合计为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用满40名为止。如遇成绩相同者,语文成绩高的优先选聘录用。剩余未录用的9名定向委培生,参加兼报专业录用。
(2)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专业等专业教师的录用,按专业成绩和加分合计为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数录用满为止。
(3)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教师录用。分别按考试成绩和加分合计为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录用满为止。
(4)在录用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按以下条件顺序录用:①第一学历高;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时间长。
2、5月11日下午公布考试成绩,并受理查分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12日上午12时正。
3、5月13日上午公布查分情况,同时公布初录名单,公示7天,对初录人员进行体检。
4、公示到期无异议后,初录人员于5月20日至5月21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并与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空出名额县教育局分学科依照总分成绩顺延选聘录用,直到录满为止。
5、毕业生就业单位录用办法:
选聘到农村小学任教的毕业生一律定向安排在乡镇农村小学任教,录用者根据教育局用人计划按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服务乡镇学校,并且在定向学校服务五年以上才能提出辞聘或转聘(即调动工作)。
6、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县教育局按科目和总分成绩顺延往下选聘录用。
7、聘用者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编制管理。
8、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09年宁都县选聘大中专毕业生
到教育系统任教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