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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2009年中小学师资选聘工作方案
单位名称: 上犹县2009年中小学师资选聘工作方案 
所属省份: 江西省 
单位地址: 上犹县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发布时间: 2009/4/15 
单位简介:  
单位需求: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09年中小学师资选聘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二、选聘职数:130
1、选聘10名代课人员转编(具体选聘方案另行制订)。
2、选聘120名大中专毕业生,其中:
(1)高中教师25名,其中
上犹中学8名(语文2名、数学2名、地理2名、物理1名、化学1名);
上犹三中8名(数学2名、英语2名、生物2名、政治1名、体育1名);
县职业中专5名(旅游服务与管理1名、幼师教育2名、数控技术与应用1名、应用电子技术1名);
营前中学4名(数学1名、音乐1名、体育1名、心理教育1名)。
2)小学教师90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30名)。
3)县城区幼儿园教师5名。
小学及幼儿园师资选聘职数与学科报名人数应达到13,如未达到该比例,则将对该学科选聘职数予以调整。小学师资各学科选聘职数将根据报名情况,最后确定。
三、选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2、凡进必考,择优选聘。
四、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从分配,愿到我县农村中小学服务五周年以上。
2、学历条件
1)高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并具有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高中师资需缺学科(如生物、地理等)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县职业中专选聘的特殊专业(如旅游服务与管理、数控技术应用、应用电子技术等)毕业生可放宽到大专]。已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其它公办全日制院校对口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2)小学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或师范类中专以上学历。
3)幼儿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具备培养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大中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即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和身体条件
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11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只可选报其中一个教师职位,报考职位填报后不得更改。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3日至4 月20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1)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位:上犹县教育局人秘股(上犹县城胜利路49号,上犹县教育培训中心405室),联系电话:0797-8541289
2)报考高中教师职位(到所报考的学校报名),联系电话:
上犹中学办公室:0797-8542216
上犹三中办公室:0797-8548811
上犹职业中专办公室:0797-8541715
上犹营前中学办公室:0797-8561170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历届毕业生如在我县中小学(含县职业中专、城区幼儿园)代课须提供由代课学校出具的证明加分材料;
5)属上犹籍的须出具户口簿等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2009年大中专毕业生暂未领取报到证、毕业证者,应持有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并说明是否属师范类毕业生),待毕业后再提供相关证件交县教育局验审。
7)选聘报名登记表。
8)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小2寸彩色照片3张。
六、考核加分
1、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二本以上毕业生报考对口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位加10分。
2、在我县中小学(含县职业中专、城区幼儿园)代课的历届大中专毕业生每代课一学年加2分。
七、报名资格复查
1、由审查组对报名资格及考核加分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者再上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登记在案,近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我县教师职位。
八、选聘方式
(一)择优聘用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中师资,属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毕业生经说课及格可择优聘用。
(二)考试
1、高中师资选聘由县教育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参加相应学科的闭卷笔试(音乐、体育、心理教育及县职业中专特殊专业除外)及说课,说课时间及其他事项由县教育局另行安排(上犹三中的师资选聘工作在教育、人劳、监察监督下由其自行组织)。
2、小学、幼儿园师资选聘
1)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聘采用考试形式。考试标准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满分60分,口试分(说课)满分40分。
2)考试内容
①笔试内容: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者分别为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所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所报学科的基础知识、新课程标准等。
②说课内容:所报学科现行教材中的一个课时内容。
3)考试时间:
高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笔试时间:2009516(星期六) 上午8:30-11:00
②说课时间:2009523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封闭独立撰写说课稿;下午1:20开始进行说课。
4)考试地点:上犹县城区小学教学楼
5)说课方法
①将笔试与考核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幼儿园师资按选聘职数1:1.5、小学师资按选聘职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
②抽签确定说课课时内容。
③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封闭、独立撰写说课稿(文科说课稿1500字以内,理科说课稿1000字以内)。
④抽签确定说课顺序。
⑤在候考室等候,按确定的顺序说课。
⑥每人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⑦参加选聘者不得将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试场。
(三)组织考试
1、笔试按高考要求统一组织,30人为一试场(尾数试场除外),单人单桌单行考试,集中封闭阅卷评分统分。
2、说课分学科组成若干评议组,每组设组长1人,评议员7人,联络员1人,组长和联络员不参与评分。
3、评议员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聘请。
4、计分方法
⑴由评议员独立对应聘者分别进行说课评分。
⑵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评定应试者的说课成绩。
5、评议员对应试者说课进行当场评分,评分结果交评议组长当场统计,并由联络员及时公布。
(四)小学、幼儿园师资按户籍确定参加说课和聘用比例。
1、小学和幼儿园师资原则上按上犹籍占70%、非上犹籍占30%聘用,如按户籍聘用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则从另一种户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上犹籍:①本人户口关系现在上犹县达一年以上;②本人参加高考中考时户口关系在上犹;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上犹达一年以上;④报考者夫妻一方的户口关系现在上犹县达一年以上或参加高考(中考)时户口关系在上犹,另一方可视为上犹籍。户口关系认定时间截止2009331
(五)聘任办法
1、小学及幼儿园师资按笔试、说课成绩及考核加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各学科聘用人员;高中师资进行笔试资格考试,成绩及格(总分的60%)者参加说课,然后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各学科聘用人员。考试总分未达到70分(含70分)者,不予聘用。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直接聘用。
2、由审查组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确定聘用人选,报县师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张榜公布。
3、除上犹中学、上犹三中、县职业中专、城区幼儿园所选聘教师之外,其余受聘者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五周年以上,所有受聘者均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五周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辞职等,违约者须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受聘者必须服从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任。
九、待遇
经公开选聘的具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资格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为干部身份,其他人员为合同制工人身份。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上述人员由人事部门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见习期均为半年,见习期间享受国家相关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工资标准按赣府厅发[2006]56号文件执行);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工作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
1413420受理报名。
2421上午9:30,资格审查组人员到县教育培训中心六楼会议室集中,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认定。
3422424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进行公示。
4511- 5月15日组织人员进行笔试封闭命题; 5月16日组织笔试,5月17日组织人员进行封闭阅卷评分统分。
5519上午9:00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小学各学科师资选聘职数,确定说课评议员名单。
 6519前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并公示。
 7523上午8:00-12:00由考务组组织评议员学习评分细则,强调有关注意事项,组织参加说课人员集中、封闭、独立撰写说课稿,说课人员在说课前将说课稿统一交联络员复印一式八份交学科评议组长。
8523下午1:20开始进行说课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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