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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1名、新闻学专业1名、土木工程专业1名、法学专业1名,均为男生。 二、接收条件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边防保卫事业,没有违法乱纪、受过纪律处分;
3、毕业时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年龄在24周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以下;
5、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3。
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外招收的走读、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及预科生、往届生、专升本、独立学院、民办大学、职业大学、成人高校毕业生均不属于接收范围;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一律不接收。
三、职级待遇
1、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2、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
3、任职时间从毕业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本科毕业生任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登录江西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网(http://218.87.41.95),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将个人资料投寄至江西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782号),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