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为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经办全市的企业养老保险业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职工(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 具备电脑操作技能;
4、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 身体健康,年龄:男35周岁、女30周岁以下。
6、 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证明。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 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中文、新闻或文秘 4名
2、 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财务或审计 4名
3、 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法律 4名
4、 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10名
共20名
三、享受待遇
1、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内;工资1200元/月。
2、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1500元/月+绩效奖,同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 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应聘人员自愿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笔试、面试,经体检合格,择优录取。
五、公布
经体检合格后,公布招聘人员名单。应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08年6月3日—6月14日(工作日)
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报名地点:南昌市子固路78号南昌人力资源市场内一楼南大厅应聘报名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