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市市直三所幼儿园从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艺术类毕业生选聘教师方案
经新余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试行)》(余人发[2006]5号)和《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余办发[2002]1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本次选聘教师的幼儿园有:市城北幼儿园、市蓓蕾幼儿园、市铁路幼儿园。选聘教师23名,其中:舞蹈教师11名,声乐教师6名,器乐教师4名,美术教师2名。
(二) 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为2008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艺术类毕业生。
三、考点设置及报名时间:
宜春学院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至5月16 日
联系电话:丁老师 13507903721
赣南师院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2日至5月23日
联系电话:许老师 13879054381
江西师大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6日至5月27日
联系电话:黎老师 13979042688
其它院校艺术类应届毕业生可到上述三所院校报名,也可与上述三个考点联络人联系报名事宜。
四、专业测试和笔试
1、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宜春学院:5月20日上午7:40,宜春学院音乐厅
其余见通知单
(二)内容:
①舞蹈教师:自选舞蹈50分,指定创编舞蹈50分,总分100分。
②声乐教师:自选歌曲50分(清唱),指定弹唱(五线谱)50分,总分100分。
③美术教师:命题绘画50分,手工制作(现场命题、自备材料)50分,总分100分。
④器乐教师:自选器乐50分,钢琴弹奏50分,总分100分。
(三)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笔试。
2、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通知单
(二)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100分。
五、计分办法
专业测试占60%、笔试占40%。
六、考核及双向选择
1、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
2、考核内容: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
七、录用与管理
1、经批准的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体检合格后方能聘用。
2、新录用人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在试用期内,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经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八、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2、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九、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方案由新余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新余市人事局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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