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名额:县建设局招聘乡镇规划所职员10名,县自来水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面试、考察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城乡规划工作;
3、城乡规划员要求:全日制国民教育,建筑工程、城镇规划、城镇建设专业以及土木工程(房建、路桥)、文秘管理类专业的应届或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自来水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国民教育、给排水、水质分析或环境工程及文秘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全,年龄2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县内在岗从事城乡规划多年,具有丰富经验的年龄可酬情放宽。
四、报名、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从2008年4月28日起至5月3日止。
3、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就业推荐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或学生证、历届毕业生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00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可持校方证明提前到招聘单位报名,签订预约合同。
4、填写《上犹县建设系统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个人承担。
六、面试:
⑴大专学历应试者采取集中面试的办法,时间定为2008年5月5日。本科学历应试者可不集中面试,对报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县建设局进行面试。
⑵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的了解,以及考核其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七、考察考核、体检
面试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合格后,组织其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确定招聘人员
对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合格者,由领导小组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审定后,建设局对录聘者在本系统安排工作。
九、待遇:
试用期半年,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毕业生见习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城乡规划员转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正式职工,主要安排至乡镇规划所上班;自来水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转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正式职工,安排在自来水公司相关岗位工作,待遇略高于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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