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满24岁,所学专业符合部队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参加过高考、有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招收。招生对象应获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咨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 毕业生优先。
招收程序:招收工作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具体承办。
有关待遇: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不满3年的,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月工资1800元左右。服役期间的基本工资、各类补贴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和增资办法、按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