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简 章
全南县2008年公开招聘35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全南中学15名、职业高中3名、农村中小学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原则
1、第一学历为师范类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采取考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为高中教师。
2、第一学历为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且专业对口,采取考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为职业中学高中教师。
3、现有学历为大专以上(非师范学历必须取得了教师资格证方可报考),且有中师(中专)或大专以上毕业生派遣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采取考试和说课的方式,择优聘用为农村初中、小学教师。
二、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1、报名。凡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县内外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报名地点:全南县教育局人秘股(县城含江路9号)。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每人限报一个科目参加考试。
2、各学科招聘的教师数。全南中学15人(各学科人数由学校定),职业高中3人(机械制冷1人、电子电工1人、其他专业1人)。农村初、中小学教师17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音乐2人、计算机3人)。
3、考试。考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由高分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知识。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60%)、说课成绩(40%)两项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为入围体检对象,如有不合格者,录取时则依次顺延。
三、聘用。经县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凭省签发的大中专毕业生派遣证和毕业证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四、优惠政策及待遇。所有毕业生受聘后可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详情请向全南县教育局咨询,电话:263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