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男、女播音员各1名,记者2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新闻及播音工作。
2、文化程度: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应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4、年龄:播音员在24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记者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播音员女身高1.60以上,男身高1.70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5.0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音质圆润,普通话标准(播音员普通话测试达到国家一级乙等水平),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较强。
6、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正式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核定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并按事业单位用人制度聘用管理,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证件: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三、报名时间:2008年4月21日至4月24日
四、考试时间:2008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五、报名费:7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