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2008年公开选招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发展的需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中小学教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招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选招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招专业及指标
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40名。
学校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计算机 |
小计 |
遂川中学 |
|
2 |
1 |
|
1 |
3 |
|
|
|
|
1 |
8 |
遂川二中 |
1 |
1 |
1 |
1 |
|
|
|
1 |
|
|
|
5 |
瑶厦中学 |
1 |
1 |
1 |
|
|
|
1 |
1 |
1 |
|
|
6 |
于田中学 |
|
|
|
|
|
|
|
|
|
1 |
|
1 |
农村初中 |
|
|
4 |
2 |
4 |
|
|
|
|
|
|
10 |
农村小学 |
|
12 |
13 |
15 |
|
|
|
|
|
|
|
40 |
二、选招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1、高中教师为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2、初中、小学教师为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中专毕业生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了教师资格者也可报考。
(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员。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4、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好的教育教学功底。高中教师所报考学科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选招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组织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优先占用选招指标。
(二)其他考生按以下选招办法进行:
1、报名
(1)凡符合中小学教师选招条件者,请于2008年4月3日至4月16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交本人申请、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近期免冠半身相片4张。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普通话等级证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收费按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
(2)如果某一学科报考人数中学没有达到选招指标1:1.5以上,则相应减少该学科的选招计划,由选招领导小组研究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相应增加选招指标。
2、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4月19日上午8:30---11:00在泉江小学二部参加文化考试。卷面分为100分。
(2)考试内容:
高、初中教师为报考学科的高中新教材知识及中学相应学科的教材教法、新课程标准等。(计算机、音乐教师参加专业测试)
小学教师为报考学科的初中新教材知识及小学相应学科的教材教法、新课程标准等。
(3)第一学历本科的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教师者,在文化考试成绩中加5分。
3、面试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优惠加分,高中教师按选招指标1:2确定面试名单,初中、小学教师按选招指标1:1.5确定面试名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处理教材能力、组织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
初、高中于4月22日上午开始面试;小学于4月26日上午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政审
根据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测试)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按选招指标1: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政审名单。
(1)体检时间为4月27日,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后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入闱者的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
四、审批和录用
1、根据文化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如遇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优先),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2、录用高中教师时,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其他考生根据各学校学科指标,按考试成绩依次安排到遂中、二中、瑶中任教;录用的初中、小学教师一律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联系电话:0796——6326009、8817288
遂川县选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