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乡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经济开发区公开选拔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4名,其中女3名,男一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合适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女身高1.62米、男身高1.72米以上,且五官端正;
3、普通话标准;
4、专业:翻译、英语、文秘、旅游、艺术;
5、性格活泼开朗;
6、外省、市、县人员优先。
三、待遇: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切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