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教师的条件及范围: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应届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报名时间:2008年3月27日至28日;
三、招聘见面地点:派员到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见面,并接受报名。
四、招聘录用办法:
1、招聘采用现场面试和加试教一节课的形式进行。现场招聘会面试后确定试教人员名单,试教人员另选择时间安排到蕉岭中学试教。试教人员来回的交通费和在试教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报销。试教内容在现场1小时前抽签确定。
2、试教选课范围:招聘学科范围内的全日制高中一、二年级教材内选定。
五、招聘录用教师的待遇:
1、凡被择优招聘到我县任教的江西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为公办教师指标,并安排到蕉岭中学任教。
2、工资:按我县新分配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月工资标准,加学校补助年总收入约25000—30000元左右。
3、招录的新毕业生如果符合广东省教育厅规定的应届毕业生退费标准的(条件是广东籍的江西师大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政策享受每年退费6000元,四年共退费24000元的待遇。
4、招聘到蕉岭中学任教的外地(主要外市、外省)人员一次性补助生活用具费3000元。10年内享受每年回乡探亲来回差旅补助费1000元的待遇。
5、择优聘用的毕业生应跟蕉岭县教育局签订合同。服务如果未达规定年限,擅自离岗的,档案封存,应退回全部补贴费用。
7、招聘学科与人数:
语文:3名、英语4名、物理2名、地理1名、历史1名、化学2名、政治1名,共1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