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我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
一、招聘学科、人数:物理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08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条件:
(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
(2)2008年8月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
(3)须在2008年底前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或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持上述证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3张于2008年1月10日—24日到吉安一中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不能请人代报。各学科专业每个职位报名2人(含)以上方可开考。
2、考试:采用笔试、试教两种方式。
(1)笔试:内容为招聘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08年1月26日上午8点30分。
(2)试教:试教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内容为所教学科相关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时间约25分钟。
试教时间为:2008年1月27日上午8∶00开始。
(3)笔试、试教地点:吉安师范附属小学。
(4)录用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各项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3、体检:按照公务员要求进行。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5、录用: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察结果初定录用名单并报吉安市教育局、吉安市人事局审核。
四、办理手续: 凡被我校正式录用的毕业生由吉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并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吉安市人事局、编办、教育局负责办理编制、工资、人事代理等手续。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