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 |
岗位名称 |
性别 |
数量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电子技术学院训练部 |
图书馆管理员
工程师 |
男
不限 |
1
1 |
大学以上
大学以上 |
图书情报
教育技术 |
电子技术学院院务部 |
护士 |
女 |
1 |
大专以上 |
护理专业 |
电子技术学院一系 |
教员
教员 |
男
男 |
1
1 |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
信息安全
自动控制 |
电子技术学院二系 |
教员
教员
教员
教员 |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
1
1
1
1 |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
计算机专业
微电子专业
通信专业
概率或计算数学 |
电子技术学院三系 |
教员
教员
教员
教员
教员
教员
教员 |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
1
4
1
2
1
1
1 |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息安全
网络工程
微电子学和固体
电子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应用 |
电子技术学院四系 |
教员
教员 |
不限
不限 |
12
1 |
硕研以上
硕研以上 |
计算机
电子商务 |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人才。
基本条件:
1. 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 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符合我校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3. 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体格检查标准,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适当降低;
文职人员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初、中、高级岗位的最高年龄分别为:35、40、45周岁。
聘用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奖励证书;社会流动人才需提供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履历表、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婚人员婚育证明。 2、应聘人员条件初审 我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业务知识和能力测试 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视情况采取面试、笔试、上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技能。 4、政审和体检 对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要进行政审和体检。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军队医疗单位进行。 5、建立聘用关系 根据测试、政审和体检等结果,综合衡量拟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公示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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