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工作,更好地适应现代公务接待发展的需要,使接待部门成为宣传推介鄱阳的窗口,政务公关的枢纽,联络感情的桥梁,促进发展的平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3名县接待事务办公室公务接待人员.
一、招聘对象
共招聘女性公务接待人员3名,经试用合格正式录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考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政治历史清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貌端庄,身高160cm以上;
4、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旅游饭店管理专业,文艺专业优先.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应变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流利,有较宽的知识面;
2、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形象气质好;
3、性格开朗、待人亲切大方、具有声乐、舞蹈方面特长优先;
4、具备一定的讲解水平,对鄱阳县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并能简单说明。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20日-26日
2、报名地点:县接待事务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2007年5月27日-29日,进行资格审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姐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07年5月29日下午5时前到县接待事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采取面试。考试时间:2007年5月30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主要通过1分种自我介绍、情况模拟操作、智能测试、才艺表演等方式,测试语言表达、礼仪和接待技巧、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应急处理能力以及县情知识。本次考试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六、聘用的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录人选,由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公示,接受考试的咨询的社会各界的监督.会示7个工作日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在编在岗人员享受原单位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末就业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编制.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