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讲解员2人
条件:专业不限;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22周岁(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身高160cm以上;普通话测试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江西省革命烈士纪念堂行政科
3、联系电话:6217135 13970862123
4、报名时请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作品);英语、普通话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有关个人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 考试、考核的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5月26日。参加省人事厅统一举行的公共科目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心理素质,并进行个人才艺展示。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体检
获得本职位面试、笔试总成绩前2名的人员,到省革命烈士纪念堂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指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由获得该职位总成绩的第3名递补。
六、组织考核和聘用。
由革命烈士纪念堂按有关规定实施考核,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 待遇
工资等待遇执行国家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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