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57名。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试行)》(余人发[2006]5号)和《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余办发[2002]18号)文件精神,现发布招考信息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
(1)市一中(10人):语文、数学各3名,物理2名,政治、生物各1名。
(2)市二中(7人):历史、地理各2名,英语、生物、美术各1名。
(3)市四中(4人):英语、地理、体育、计算机各1名。
(4)市五中(3人):语文、地理、化学各1名。
(5)市六中(初中3人):化学、美术、计算机各1名。
(6)市九中(20人):英语4名,政治、历史、地理各3名,语文、数学、物理各2名,计算机1名。
(7)市十中(新钢中学)(3人):数学、历史、地理各1名。
(8)职教中心(7人):机械加工4名,语文、物理、广告设计各1名。
(二)岗位条件:
(1)2007年应届毕业生及延长派遣时间的历届毕业生(指在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延长派遣手续的2005届、2006届毕业生);
(2)市一中原则上招聘北京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等全国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优秀毕业生优先。
(3)其余中学招聘:国家教委批准的“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师范类毕业生);对紧缺专业可突破师范院校和“211工程”院校限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优秀本科毕业生;b、获得校三好学生的;c、获得过校一等奖学金的;d、担任校、系学生会干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1月15日至19日
地点: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城北竹山路)
四、笔试及面试(说课)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07年1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通知单》(1月20日领取)。
3、笔试内容:公共科目(时事、公文知识)、专业知识(招聘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共100分,其中专业知识90分,公共科目10分。
4、笔试完毕后,根据招考名额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二)面试(说课)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07年1月24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美术、机械加工、广告设计、体育等岗位须加试技能测试。
(三)考试类型:笔试+面试(说课、技能测试)。
五、计分办法:笔试占50%,面试占50%。
六、开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达到拟招考名额的1∶5以上(含等额)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细则》(余人发[2006]5号)规定处理。
七、考察、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的折合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时间: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5、考察内容: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八、录用与管理
1、资格审查、笔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与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公开招考全过程实行监督。
2、面试完毕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某一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建议,市教育局研究,报市人事局同意后,可按短缺专业处理,也可取消该岗位的录用。
4、考察完毕后,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初定人选,再报市人事局批准。
5、笔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察后的结果均在市人才流动中心进行公示。
6、经批准后,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余办发[2002]18号)文件精神,拟录用人员在市人才流动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办理了延长派遣时间的历届毕业生须提供缓派表和派遣证。其中200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
2、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十、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咨询电话:0790-6453850 6415117 6435568
监察电话:0790-6423721
本方案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新余市人事局
二OO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