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及以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高素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6年蕉岭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职位表》(附件1);
6、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应届本科生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 2016年4月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名考试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上午9时;
(二)报名方式及选聘考试办法:派员到江西师范大学召开专场招聘会接受报名面试(具体地点见江西师大就业办安排)。招聘采用现场面试和加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的选择范围:在招聘学科范围内的全日制高中一、二年级教材内选定。
四、聘用及待遇:
凡被择优招聘的高素质人才均为编制内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被择优招聘的外省、外市人员,享受次一次性生活用具费发放补助:硕士生5000元、本科生3000元,并享受10年内每年回乡探亲来回差旅补助费1000元的待遇。
聘用人员需在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满5年,如未达到规定年限擅自离岗的,应退还上述的一次性生活用具费发放补助和每年回乡探亲来回差旅补助费,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每少服务一年支付1万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少服务两年支付2万元,如此类推。
咨询电话: 0753-7871074
附件:2016年蕉岭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职位表
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
蕉岭县教育局
2016年 4月 1日
|
招聘岗位 |
语文教师 |
政治教师 |
英语教师 |
物理教师 |
化学教师 |
生物教师 |
历史教师 |
地理教师 |
|
招聘人数 |
4 |
2 |
4 |
1 |
1 |
1 |
1 |
1 |
|
专业要求 |
中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
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
英语语言文学
英语 |
物理学
物理学类 |
化学
化学类 |
生物学
生物科学类
|
历史学
历史学 |
地理学
地理科学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