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学历必须是参加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正式统招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对口本科以上(不含三本)毕业;学业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全南县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4、学生干部、党员、学生社团骨干成员优先录用;国家教育部直属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师范大学毕业生优先录用;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试教。
五、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20日
报名地点:全南中学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0797—2632062)。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自荐书。
(二)笔试
每科卷面分数为100分(卷面分数不是100分,成绩按100分进行折算),笔试成绩占30%,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或说课)人员。
笔试范围:按高考范围,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3月24日8:30-11:00
考试地点:全南中学。
(三)试教(或说课)
试教(或说课)成绩占50%。
1. 时间:2016年3月24日14:30-17:00
2、课题:高中课程内容
(四)综合考核:
时间:2016年3月24日19:30-21:00。由全南中学校领导(职中校长)组成综合考核小组对试教人员进行综合测试,综合考核成绩占20%。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三项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研究生试教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两项均不低于75分则入围),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2016年3月25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七) 签订协议: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再报请县政府批准签订协议。(说明:语文学科3名入围人员中,将优先选择1名到全南中学任教)
六、优惠政策及待遇
1、考核合格者,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转为正式公办教师(事业编制)。
2、工资除按江西省标准由县财政发放外,享受本学校的工作岗位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