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常山县2016年提前招聘公办教师
公 告
一、招聘计划
高中(紫港中学):地理1名、政治1名
小学:语文3名、数学2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学生,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国考合格证),要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人才引进对象,享受的待遇参照附件执行: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拔尖人才、名师、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明、师范生证明、政治面貌证明、普通话合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业成绩,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报名时,还应填写报名表1份,交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因报考者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聘形式和办法
1.素质考评(40分):根据报考者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等进行综合量化计分,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考者在招聘现场进行面试。
2.组织面试(60分):面试采用问答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语言表达、性格特质、岗位匹配等方面的表现,并由面试考官组予以量化计分,面试分低于36分者为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确定签约:按照素质考评和面试得分的合计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毕业后经资格复审、组织体检、综合考察等均合格的,正式签订录用合同。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被录用为公务员除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5016926王老师,吴老师
附:1.浙江省常山县2016年提前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
2.常山县提前招聘公办教师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3.常山县人才引进优惠待遇
4.常山县情概况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