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5年专任教师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三) |
用人 单位 |
教研室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要求 |
备注 |
专 业 |
学历 |
性别 |
刑事犯罪 侦查系 |
现场勘查教研室 |
1 |
工科、安防工程、自动化 |
博士 |
男 |
30周岁以下 |
公安情报学系 |
涉外警务教研室 |
1 |
国际关系、法学、管理学 |
硕士 以上 |
不限 |
本科英语专业(英语专八)或有在英语国家留学的经历 |
治安学系 |
应急管理教研室 |
1 |
公共管理、行政法 |
硕士 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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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检验 技术系 |
交通事故处理教研室 |
1 |
交通工程、侦查学、法学 |
硕士 以上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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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特殊痕迹教研室 |
1 |
工程力学、兵器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 |
硕士 以上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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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础 教研部 |
管理学教研室 |
1 |
政治学、公安学、管理学专业或研究方向 |
博士 |
男 |
本科为一本专业 |
公安写作教研室 |
1 |
汉语言文学 |
博士 |
男 |
本硕博专业连续;本科为一本专业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填写《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简历表》(见附件2),同时附上所有学历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成果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报名方式:将简历送达或通过EMS邮寄到我院(不接受其他快递方式),同时将电子版简历(仅申请表)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之后学院将择机安排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试讲或实践技能测试。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宋老师 联系电话: 024-86982232
E-mail: ccpc2232@163.com抄送zgxsjcxyzp@126.com(简历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硕博招聘在线+姓名+所报岗位+所学专业”,不按规定发送或提供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学院网址:www.npuc.edu.cn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政编码:110035
附件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5年专任教师岗位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三)》
附件2:《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简历表》
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简历
应聘岗位
姓 名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申请日期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制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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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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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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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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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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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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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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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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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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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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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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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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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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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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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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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与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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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历 及 社 会 经 历(从本科填起)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或学习)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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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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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情 况(有□无□)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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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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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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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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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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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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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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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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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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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主 要 学 历 及 社 会 经 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或学习)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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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与本人关系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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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学习的主要基础课、专业课的名称、学分及成绩;担任教学的情况(包括讲授课程的名称、时数和授课对象);指导研究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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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来的科研工作及其成果(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专著、编著、译著的名称、出版时间、出版社或刊物的名称、卷、期、页及作者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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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获奖情况(包括时间、奖励名称、等级、个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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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学历从大学填起。学习经历须注明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工作经历需注明单位、职务。主要家庭成员情况需注明工作单位、职务。
(2)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学位证书(本、硕、博)、毕业证书(本、硕、博)、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导师推荐信(应届)、成绩单(硕、博)、外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获奖证书(排列应与简历中列举的顺序一致)、职称证、博士后证书、代表作复印件等。
附件3:中国刑警学院关于引进“两类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办法
中国刑警学院
关于引进“两类人才”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人才来院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引进实战型人才和博士后出站人员(两类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实战型人才
(一)范围。学院引进的实战型人才指长期工作在公安、政法一线,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公安部及各相关业务局聘任的特邀(聘)专家,年龄要求为55周岁以下;
2、各省级公安机关聘任的特邀(聘)专家,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
上述人员可以通过自荐或他人举荐的方式报名,学院将按照教师引进办法组织试讲和业务考核。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程序
1、本人申报。申报人填写《刑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申报审批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2、专家组考评推荐。专家组由3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需到其原工作所在地就工作表现、业绩、立功授奖、参与重大案件侦破工作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访谈了解单位领导、同事的评价意见,形成对其品德、知识能力、业绩水平的综合考评意见。
3、组织人事处审核。重点核实申报材料是否客观真实、准确、齐全,在《刑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4、评议组评议认定。在专家组对申报人的德、才表现等进行讲评的基础上,学院评议组对拟确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实名投票表决,达到评议组三分之二同意票的视为通过。
5、公示。
6、学院审批。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学院审议通过之后确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院将根据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聘任。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
(一)范围
学院引进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指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程序
博士后出站人员的认定程序与实战型人才的一致,在“专家组考评推荐”环节,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评。
三、有关待遇
博士后的科研启动金、安家费、住房补贴等仍按学院文件执行;对于实战型人员,被确定副教授资格的,学院给与安家费、科研启动资金各2万元,住房补贴8万元。相关费用的发放办法按学院规定执行。
四、附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对象为“两类人才”中的无职称或职称级别较低的人员。学院可认定的最高级别为副教授。
(二)根据实际需要,“两类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可以在人才引进前后进行。
(三)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并免考职称外语、计算机。
(四)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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